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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升级中加工贸易企业搬迁的海关政策
    发布时间:2009-01-14 11:47:00  浏览:1320次
    问: 我公司在深圳设厂,主要做进料加工。现老板准备搬厂到湖南。请问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流程?办理过程中,旧厂的剩余料件能否转回新厂? 答:

    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涉及保税货物转移的迁出企业应在搬迁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同意可以转移有关保税货物。关于搬迁涉及搬迁许多政策问题,如企业主体变更,不作价设备、剩余料件结转、企业管理类别调整或保留,东、西部加工贸易商品管理上的差别等等。如有进一步的需要,本网站律师可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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