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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权利人可否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08-06-02 16:19:00  浏览:1646次
    问: 我公司最近请求海关查扣了一批侵权货物,请问我还能不能去寻求司法救济? 答: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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