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总署令第168号)的规定,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请参照以上规定结合贵司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为来料加工再确定向海关办理何种加工贸易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