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关员报关时没注意,打出报关单才发现金额一栏与许可证不一致,这种情况海关会处罚我们吗?
答:根据《
关于全面试行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制度的通知》([2000]外经贸配管发第539号),海关重点对许可证中“进(出)口商”、“商品名称(含代码)”、“数量”、“国别”、“贸易方式”、“有效期”、“报关口岸”进行核查。在许可证以上项目内容与电子数据一致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放行。出现这种情况,应向海关说明属操作上的失误,应不会受到处罚。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