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报关员小赵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海关拟暂停其6个月的报关执业,小赵不服,想申请听证,不知道海关会不会同意?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海关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海关应当组织听证。如有疑问,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