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一票货物海关查验后认为归类存在问题,报关员说海关在向总署提交归类问答,然后货物就一直在码头放着,也没有扣留单什么的,申请海关先放行货物也不答复行还是不行,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复议或者告海关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根据《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认为海关未依法办法放行海关手续的,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在具体实践中,判断和认定类似不作为行为的有一定的技巧,如需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