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位亲友从非洲购买了几个自用的手镯、手链、项链,价值有一万多元,因过关时没有申报被海关查获,现在货物已被扣留,人被拘留,请问象他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走私?谢谢。
答:根据《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象牙必须取得《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才能携带进出境,个人携带自用物品进境的,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应予放行;如携带自用物品进境未申报的,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将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