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行政诉讼
    海关人员驾车撞伤行人可以找其工作单位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2-05-23 08:43:20  浏览:1219次
    问:我一位亲戚被海关的汽车撞伤了,车门写着是中国海关。我们找海关要求赔偿,但海关答复说是司机的个人行为,不予负责。请问我们如何办?

    答: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所述情况要分清事故当时肇事车辆是否在执行公务,以及事故受害人人身损害与该公务行为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上的关联。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 标签:
  • 赔偿
  • 诉讼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