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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何海关归类不属于奶粉?
    发布时间:2012-06-01 08:50:12  浏览:1181次
    问:我公司准备进口一批婴幼儿配方奶粉,按0402向海关申报,但海关退单,说应该按1901来报,不理解。不是说具体列名的按具体列明的税号就可以吗?

    答: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2012年第24号公告,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归入品目1901.10 。这是婴幼儿配方奶粉本身的成份、配方决定的。货物的商业名称不能作为海关归类的依据。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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