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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进口的教学用投影仪能否低价处理?
    发布时间:2012-08-03 08:41:46  浏览:958次
    问:您好,我校在5年前进口了一批教学用的投影仪,现在这些设备的很多功能都很老化,我们想把这些旧的投影仪卖掉重新购置新的,不知道这些免税进口的设备可不可以卖掉?会不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谢谢!

    答:您好,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有关单位在1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在3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可参阅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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