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以加工贸易成品退换的方式申报。加工贸易 成品退换是指来料、进料加工出口的成品 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应先按“来料成品退换(4400)”或“进料成品退换 (4600)”方式进口原已出口的不符合品 质、规格要求的成品,再出口品质、规格 符合要求的成品,同一手册(账册)的成 品退换申报的进出口监管方式应当对应, 数量、金额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