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加工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是否可以减免税?
    发布时间:2012-09-25 08:50:57  浏览:1293次
    问: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法人加工贸易企业,专业生产制造眼镜配件。我司最近想进口一批价值500万港币的设备作为投资出资,现在正在办理外经批文。请问:1. 我司是否可以用“不作价设备”贸易方式申报进口?2. 我司不属于鼓励类项目,部分进口设备未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对此部分进口设备,是否可以申请免关税进口呢?

    答: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是指与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境外企业,以免费即不需经营企业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方式,向经营企业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征免性质代码“501”,简称“加工设备”。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境外企业免费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 标签:
  • 不作价
  • 减免税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