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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海关归类?
    发布时间:2013-06-24 08:44:29  浏览:1123次
    问:您好,我司进口一种产品,由探测装置、控制盘、储气钢瓶、管道和辅助电源组成。通过探测装置获得温度、烟雾信号,启动灭火装置,实现自动灭火。请问这种商品该如何归类?谢谢。

    答: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作为成套功能机组归类,必须满足在84章或85章有具体列名税号的条件。因此,该灭火系统不能按照成套装置归入某一个税号,而应按照组成部件分别归类。其中探测装置、控制盘符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品目8531注释内容描述的防火报警器,可归入8531 。其它商品(管道、钢瓶等)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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