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社会化预归类,本应与海关执法无关。海关将预归类改为社会化预归类,并规定由报关协会指定的报关行才有社会化预归类的资格,实际上是一项行政许可,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设立行政许可的规定。另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3]230号),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将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