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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税则对肉碎团粒的定义?
    发布时间:2014-02-12 08:38:40  浏览:854次
    问:您好。请问海关税则或者海关的相关归类规定,有没有定义不供人食用的、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肉碎合成的团粒?谢谢。

    答:您好。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总注释,团粒是指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糖蜜、淀粉物质等)制成的粒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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