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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揽企业直接处理保税货物外发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是否需经批准?
    发布时间:2014-02-17 09:00:33  浏览:693次
    问:您好。我司承揽了其他加工贸易企业外发加工的部分生产,对于承揽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发企业让我司直接处理,请问我司要处理这些边角料是否需经过海关的批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不运回本企业。所以,贵司要处理边角料需先获得海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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