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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在没有按期申报情况下会处理货物吗?
    发布时间:2014-03-11 08:35:19  浏览:1011次
    问:您好,我司最近从印尼进口了一批货物,我知道海关有14天的申报期限,但我想问的是海关会不会在这个14天的期限一过就会变卖我的货物?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因此,如果还没有过三个月的话,海关是不会变卖货物的,特殊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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