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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鉴定结论不认同的话可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发布时间:2014-07-07 08:52:23  浏览:716次
    问:您好,最近我司出口了一批货物,在口岸申报出关的时候被海关截下来了,后海关通过鉴定说我们申报的品名有问题,我司觉得我们并没有申报错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按这个品名申报的,请问如果我们对海关的鉴定结论不认同的话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化验报告、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化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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