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取消了旧规定中关于有效期规定,无须办理年审。上述《管理规定》从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长期有效的规定限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于报关企业仍有有效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