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企业涉嫌走私、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并被海关立案调查的,自立案之日起,暂停其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的资格。在正式立案前,你司不会被暂停上述通关方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