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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化验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08-19 08:13:50  浏览:1188次
    问:您好,我司进口一批干果现在被海关查扣,并且上周还接到一份处罚通知书,上面说是针对我们的产品作了一个化验,查出有不合格成份,我们现在想对这份化验结果提出质疑,并提出自己再找其他机构化验,请问可行么?谢谢。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关化验中心和委托化验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海关执法的依据。同时,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鉴定结论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送验海关提出复验申请,并说明理由。”海关化验中心会收重新进行化验,并公布鉴定结论。因此,您可以向送验海关提出复验申请,但请注意,您对同一样品只能提出一次复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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