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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书遗失,还能再办理报关业务吗?
    发布时间:2014-12-19 11:56:39  浏览:886次
    问:您好,我公司之前丢失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已向海关报失并申请补办,请问这期间我们可以办理报关业务吗?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报关单位如将注册登记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报告并说明情况,海关收到说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相关证明文件。遗失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在补办期间仍处于有效期间的,报关单位可以办理报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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