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货物出到出口监管仓后,因为外方的原因,不能发运,现在已经过去3个月,请问海关是否会收取滞报金?谢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不存在滞报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