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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海关预归类有期限要求吗?
    发布时间:2015-03-10 10:03:41  浏览:1108次
    问:我司进口货物想事先向海关申请归类,请问是否有最晚时间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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