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15年版),集成电路(85423100、85423200、85423300、85423900四个税则号列)的申报要素增加名为“批号”的申报要素。根据海关总署解释,“批号”是指包含“量产”或“非量产”信息的一组字母或数字组成的代码。“批次号”是描述产品的生产时间、批次,对产品质量回溯追踪的一种手段。二者不是同一概念。企业确认不存在与“量产”或“非量产”有关的“批号”的,可申报为“无批号,量产”,或“无批号,非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