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做水客被海关查到,要做行政处罚,他们通知我去取决定书,但是我不在家,去外地上学了,请问一下他们还会继续送达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海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如不能直接送达,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次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