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朋友牵涉进一个快件走私案,海关认定的偷逃税款金额还挺大的,但我朋友只是听从老板安排具体干活的人,请问律师这样的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会放人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走私案件犯罪的从犯或者胁从犯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延伸阅读:
“第十八条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过失犯罪的;
(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