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个相关商品归类的问题,一种罐头食品,由肉(占25%)、鱼(占10%)与蔬菜(占15%)、面条(占45%)、调味汁(占5%)组成,其应归入哪个品目?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商品归类专业律师: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十六章的章注释二,由于肉和鱼的重量超过了20%,因此归入第十六章。又由于肉的重量超过鱼的重量,所以应按肉的产品归入品目1602。
延伸阅读:
税则注释原文
“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和品目21.03及21.04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十六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