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海关稽查:海关来厂稽查,认为2年前的若干进口货物税号有问题,要求补税,请问不是规定违规行为2年内不发现的,不再处罚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关税专业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追征税款的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虽然它以企业违反海关规定为前提,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时效的规定。
延伸阅读:
海关补征、追征税款的时效规定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