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问题描述:您好。我司预备申请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为“棕榈硬脂”,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范围,因为是一般信用企业,在取消银行保证金台帐后是否还要缴纳保证金,如何办理呢?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加工贸易事务专业律师: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号,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后,企业缴纳保证金的情形、金额等仍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63号公告执行。企业办理担保业务可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等形式。对于同一笔业务应采用同一种形式提供担保。
延伸阅读:
“为落实国务院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有关要求,现就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的有关办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事项转为海关事务担保事项后,企业缴纳保证金的情形、金额等仍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63号公告执行。
二、企业办理担保业务可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等形式。对于同一笔业务应采用同一种形式提供担保。
……”
“对管理方式为“实转”的81个商品编码,高级认证企业与一般认证企业实行“空转”管理(即无需缴纳台账保证金),东部地区一般信用企业缴纳按实转商品项下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50%的保证金;对其他370个商品编码,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与一般信用企业均实行“空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