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叔叔因为家里开工厂被海关认为有走私进口固体废物,他被扣后海关给他做了一份鉴定,说是总数量有上千吨,现在案件到检察院了,我们知道这类案件的量刑就看吨数,想问一下,现在我们家属申请重新鉴定,检察院会允许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的相关规定,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延伸阅读:
“第二百五十三条 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但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病可能而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