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从口岸入境的时候携带的东西超过了5000元,也没有向海关申报,现在被海关查到要进行行政处罚,这样合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可处警告或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