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预备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的综合保税区内,主要人事食品加工、包装,请问如果进行选择性征税的话,是否可以,目前我国实行选择性纳税的地区有哪些?如何操作?
兰迪海关部: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因此,只要是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加工型企业均可以向海关申请适用。具体规定还可参阅海关总署关于选择性征收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14〕130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