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一个老家的亲戚之前是帮人报关进口的,后来自己不直接报关,而是接单以后就转给其他人报关,自己在中间赚取一点差价,最近因为涉嫌走私犯罪被某海关移送审查起诉了,还把他当作第一被告,请问像他这种只是在中间转包一下赚取一点差价也是主犯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因此,认定主从犯主要是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判断,如果您的亲戚只是在中间进行转包赚取一点差价而没有负责或参与其他的例如报关单证的制作、国内运输等环节,可以争取从犯的情节。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