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之前从香港进口了一批手机触摸屏,进口以后海关说是固体废物,还做了鉴定,是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现在要罚我们款,请问大概罚多少,有救济途径吗?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这个处罚幅度非常大。对于海关行政处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海关提起复议,也可以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