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锆合金被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系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出口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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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陆律师您好,请问关于《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这个定罪依据,是根据货值吗,还是哪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