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国际航行船舶自用燃料油属于保税燃料油,未办理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纳税手续,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转移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若要转入国内市场销售,需要经过海关批准,并补缴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
个人收购保税油认定偷逃税款达到10万元以上,单位认定税款达到20万元以上的,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