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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氯化铵化肥到缅甸为什么会涉嫌走私?
    发布时间:2024-06-10 23:35:22  浏览:183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跟其他人合作开展化肥出口业务,去年接到一个境外订单,约定出口200吨氯化铵化肥到缅甸,但订舱报关是新加坡。这单做完没多久后,我们就被缉私查了,说是涉嫌走私,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氯化铵的税号为“2827101000”或“2827109000”,属于《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商品。对于此类货物,企业在出口时硬蛋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贵司以伪报目的地的方式出口,则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氯化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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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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