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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48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发布时间:2005-06-27 06:00:00  浏览:1945次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448号)

      鉴于加拿大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351号同时废止。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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