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经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修订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08 13:16: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7239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21年1月7日 【实施日期】2021年1月7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经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修订发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包括

(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如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从事边民互市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等。

(二)海关集中作业场地,如旅客通关作业场地、邮检作业场地等。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如通用查验场地、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进口汽车查验区、动植物产品(含食品)查验区、供港澳鲜活产品查验区、卫生检疫查验区、公路口岸客车查验区、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进境大型苗木检疫处理场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1)

(四)海关作业现场,如免税品商店(含销售场所和监管仓库)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陆路口岸边境通道、停机坪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作业现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2)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应在满足对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对应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

四、海关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海关实际监管的要求确定监控摄像头的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主要包括车辆进出通道卡口、海关查验场地、检疫处理场地(不含第三方检疫场地)、泊位、施解封区、查验地磅、运输工具登临区、航空箱拆板和组板区、旅检大厅等

    重点监控区域应保证监控摄像头点位具有一定的冗余度,确保个别摄像头出现故障时不影响海关对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的连续监控。

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设备、部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设备选型、平台系统集成软件应当与海关现有系统相兼容,相关工程设计及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接入设备及系统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求。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应符合《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HS/T 58),并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在符合上述规范或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提高设备选型建设标准。

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建立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监控安全设备与海关联网,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合理设置摄像头安装点监控范围应当采用照明、红外等方式,保证监控摄像头夜间监控的清晰度。

八、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建立符合海关网络安全要求的机房或机柜,用于安置监控摄像头的存储、联网集成等相关设备。

    九、监控摄像头的控制权,是指对摄像头的镜头焦距和监控视角(范围)的调动控制权分为海关专控海关主控海关专控是指监控摄像头只能由海关控制,海关主控是指海关执行监控摄像头的调动时,不允许其他控制方调动。

    十、海关对与海关联网的监控摄像头实行编码管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经营单位应当按《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规范》(附件3),对联网的监控摄像头进行统一编码及标识。

十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应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管理要求》(附件4)进行日常管理和运维保障。

十二、本规范适用于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控摄像头及相应视频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

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有关场所、场地或区域的监控摄像头选型和安装、使用有相规定的,从其规定。海关实施本规范的规定不妨碍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职责。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第一节  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泊位

(一)应对泊位、装卸区域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船舶靠泊、检疫信号悬挂、人员上下、货物装卸和物料添卸、废弃物移下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堆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货物出入口、场内区间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堆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仓库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理货区、货物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筒仓(贮存散装物料的仓库)

(一)应对货物出入口、装卸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装卸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七、船员专用通道

(一)应对监管运输工具人员进出场所专用通道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有关人员进出、随身携带物品和办理相关程序的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该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八、施解封区域

(一)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施/解封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完整监控车体施/解封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在通道进行施封作业的,应满足上述设置要求。

    九、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由于机械吊装、履带运输、水岸泊位、铁路轨道等因素无法实现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十、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木质包装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十一、内贸区

照上述区域设置要求执行。

 

第二节  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超期货物存放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装卸场地

(一)应对车辆停放装卸区、出入口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员进出、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运输工具登临检查区

    (一)应在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登临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的摄像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在卡口、查验场地进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的,应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六、施/解封区

    (一)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解封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完整监控车体施/解封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在通道完成施封作业的,应同时满足上述设置要求。

七、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由于机械吊装、履带运输、水岸泊位、铁路轨道等因素无法实现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木质包装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九、内贸区

参照上述区域设置要求执行。

 

第三节  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仓库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拆板和组板区、集拼区、理货区、仓库货物出入口、提货和交货通道(区域)、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超期货物存放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装卸场地

(一)应对车辆停放装卸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员进出、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应对空侧进出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由于机械吊装、履带运输、水岸泊位、铁路轨道等因素无法实现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木质包装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内贸区

参照上述区域设置要求执行。

 

 

第四节  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铁路到发线

    应在列车抵达、驶离到发线的固定轨道线路两侧设置摄像头监控点,对铁路线进行交叉式监控。监控范围确保能够监控车辆抵达、驶离情况,监控画面应覆盖列车整体情况,并确保车辆处于连续监控。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区

(一)在列车停靠位置高点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列车车头整体情况、人员实时动态。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固定式(列车)H986作业区

(一)每台非侵入式检查设备检入、检出口各对应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列车出入的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在机检通道内高位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机检检查的整个过程。

    四、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室内/外作业区

(一)应对运输工具停靠、装卸作业等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覆盖海关作业现场整体区域,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作业现场的货物装卸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在高点位置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作业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七、超期货物存放区

(一)应在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八、施/解封区

(一)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施/解封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完整监控车体施/解封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在通道进行施封作业的,应满足上述设置要求。

    九、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由于机械吊装、履带运输、水岸泊位、铁路轨道等因素无法实现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控。

十、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木质包装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十一、内贸区

参照上述区域设置要求执行。

 

 

第五节  快递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理货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货物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库内区间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待查验区和待放行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货物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库内区间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

(一)应对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的上线口、下线口、线体以及设备与查验室连接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货物进出查验室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放行区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货物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库内区间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查验区(室)

(一)应对机检查验室、人工查验室、货物出入口、机检屏幕、人工查验台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机检过程、人工查验等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七、超期货物存放区

(一)应在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八、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九、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由于机械吊装、履带运输、水岸泊位、铁路轨道等因素无法实现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相关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控。

    十、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木质包装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六节  从事边民互市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一、卡口

(一)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一线安全准入检查区

应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登临作业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登临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实现车牌识别功能。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交易区

(一)应对交易商铺、柜台等交易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边民交易行为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结算区

(一)应对收银台、业务办理窗口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边民结算的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申报区

(一)应对申报台、申报窗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边民申报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根据海关监管需要,申报台摄像头、申报机实现人脸识别功能。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待检区

(一)应对停靠检查位置、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车牌号、停靠位置、车辆和人员进出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待放行区

(一)应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车牌号、停靠位置、车辆和人员进出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物流通道

应对进入卡口至离开卡口的主要物流通道设置相应的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动态、车辆特征,沿途对完整物流链进行监控。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九、暂不予放行货物仓库/场地

(一)应对货物堆存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情况、货物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十、围网(墙)

(一)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闸口式边民互市类场所相关区域的监控摄像头应比照上述要求设置。

 

第三章 海关集中作业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第一节  旅客通关作业场地

一、旅检大厅

(一)卫生检疫区。

1. 现场监测作业区。

应对卫生检疫等候区域、医学巡查专用区域、体温监测区域、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区域、健康申报及咨询台、卫生检疫查验台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等候、通过秩序以及医学巡查、体温监测、申报咨询等海关作业过程。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卫生检疫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

1应对医学排查室、(负压)临时留验室、隔离室、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实验室、旅行健康室、核生化排查处置室、核生化应急处置室、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室、洗消室、应急物资储备室、独立转诊通道等各类功能用房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各区域海关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对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申报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各类技术用房出入口及内部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申报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3. 临时隔离处置区域。

应在临时隔离处置区域上端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通过秩序、海关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对现场通过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4. 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满足对该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还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排查、处置的全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申报区。

应对申报台及申报等候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申报作业过程。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申报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识别和拦截区

1. 应对通道的旅客行走范围、通道机检设备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旅客行进过程及海关作业过程。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对工作人员通道的人员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查验区。

1. 应对人工查验台等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查验作业过程。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查验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并应在查验台正上方设置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满足在查验作业过程中对查验物品的清晰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对机检显示屏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关员作业情况及机检显示屏图像。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集中处置区。

1. 应对问讯室出入口、海关执法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问讯过程。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问讯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对海关处置区人员进出、海关执法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处置作业过程。摄像头应具备音频采集功能,满足对处置作业过程进行清晰录音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3. 应对暂不予放行物品仓库货物堆存区域、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及物品储存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水路运输旅检类现场

(一)泊位(邮轮、游艇、客轮泊位)。

1. 应对人员船舶停靠、登离船口、行李物品装卸口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船舶、人员登离船过程及行李物品装卸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缓冲区。

    1. 缓冲区是指出境人员办理海关手续前及完成通关手续后离开边境线、境人员离开运输工具至海关申报区域的范围(边检作业区除外)。

    2. 应对缓冲区人员行走通道或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行进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行李装卸区。

    应对行李装卸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行李装卸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先期机检区。

设置有先期机检区的,应对机检上线、下线等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托运行李机检过程。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托运行李物品集中/提取区。

    应对行李物品集中/提取、提取行李物品人员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全方位监控该区域监管秩序。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行政车辆卡口。

    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七)工作人员通道。

    应对通道的工作人员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工作人员通道人员进出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公路口岸旅检类现场

    (一)上、下客区域。

    现场设有上、下客区域的,应对车辆停靠位置、人员上下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车牌、旅客上下车及行李装卸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缓冲区。

    1. 缓冲区是指出境人员办理海关手续前及完成通关手续后离开边境线、境人员离开运输工具至海关申报区域的范围(边检作业区除外)。

    2. 应对缓冲区人员行走通道或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行进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旅检车道卡口。

    应对车道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进出卡口车辆的车牌、司机及车辆尾部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工作人员通道。

    应对通道的工作人员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旅检车辆查验区。

    应对实施查验作业的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查验作业全过程。并应在查验区内高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要求。查验区内设有旅检车辆机检设备的,监控范围应满足对客运车辆机检查验全过程的监控。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围网(墙)。

    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航空口岸旅检类现场

    (一)缓冲区。

    1. 缓冲区是指出境人员办理海关手续前及完成通关手续后离开边境线、境人员离开运输工具至海关申报区域的范围(边检作业区除外)。

    2. 应对缓冲区人员行走通道或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行进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行李装卸区。

    应对行李物品的装卸区域、作业人员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行李装卸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先期机检区。

    应对机检上线、下线等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托运行李机检过程。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托运行李提取区。

   应对每个行李转盘设置摄像头监控点,满足对所有转盘托运行李提取的监控需求。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工作人员通道。

    应对通道的工作人员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工作人员进出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国际中转、过境区域。

    航空口岸设置有国际中转、过境区域的,国际中转区域和过境区域参照旅检大厅摄像头设置规范进行设置。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铁路口岸旅检类现场

    (一)月台。

    应在月台两端分别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旅客上下车情况。

    (二)缓冲区。

    1. 缓冲区是指出境人员办理海关手续前及完成通关手续后离开边境线、境人员离开运输工具至海关申报区域的范围(边检作业区除外)。

    2. 应对缓冲区人员行走通道或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行进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行政车辆卡口。

    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工作人员通道。

    应对通道的工作人员行走范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工作人员通道人员进出情况。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围网(墙)。

    1. 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翻墙、抛物等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第二节  邮检作业场地

 

    一、邮件装卸区

(一)应对车辆停放装卸区、出入口、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员进出、邮件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分拨(处理)区

    应对邮件分拨(处理)作业的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邮件分拨(处理)全过程。

    三、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

(一)应对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的上线口、下线口、线体以及设备与查验室连接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邮件进出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邮件进出查验室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查验区(室)

(一)应对机检查验室、人工查验室、邮件出入口、机检屏幕、人工查验台以及毒品快速检测室、检疫隔离仓库、检疫鉴定初筛室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进出、机检过程、人工查验等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海关处置区

(一)留存邮件仓库等海关处置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鉴定、隔离、检疫处理等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审查室

    应对室内、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及作业过程。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邮件存放区(存放待申报、待查验、待处置等各类未办结海关手续邮件的仓库)

应对邮件存放区域、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及邮件存放情况。摄像头海关专控。

 

附件:

1.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2.海关作业现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3.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规范

4.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管理要求

 

 

 

 

 

 

 

 

 

 

 

 

 

 

 

 

附件1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

设置规范

 

第一章  通用查验场地

 

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有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H986机检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应按照下述规范要求设置。

    一、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

(一)应对查验作业区、查验货物堆存区、货物出入口、围网(墙)等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查验货物堆存情况、查验作业过程。

(二)在查验场地四角及场地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需求。

(三)实施查验作业的区域应安装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已掏出货物的堆放情况、对应停靠点停放集装箱/箱式货车的箱/车底情况以及查验作业全过程。

(四)查验场地配置CT机、X光机等非侵入式机检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

(五)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均由海关专控。

(六)海关集约化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应按照《海关集约化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设置规范》有关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设置摄像头。

    二、H986机检查验场地

    (一)机检区。

1. 按照H986机检设备的建设要求对设备内部、检入口、检出口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机检查验作业过程。

2. H986机检设备房(棚)外围车辆通道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进出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3. H986机检设备专门单独设立场所的,除满足上述设置要求,还应对场所的卡口通道、场内车辆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进出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二)审像区(包括检验检疫判图区)。

按照海关管理要求设置摄像头监控点,实现对机检显示屏图像和机检查验人员作业情况的监控。

(三)H986机检查验场地监控摄像头均由海关专控

 

第二章 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

 

一、水运口岸海关前置拦截作业区

(一)登轮检疫处理及检查区。

应按照本规范中水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泊位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二)核生化处置区。

1. 应在运输工具停靠、区间通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和核生化处置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3. 安装核辐射探测门的,应在运输工具核辐射探测的检入口、检出口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和辐射探测作业过程。

(三)先期机检作业区。

应按照本规范中查验场地的H986机检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四)人工检查作业区。

1. 应在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工检查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以及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3. 设有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的,还应同时满足本规范中查验场地的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监控摄像头的设置要求。

(五)检疫处理区。

1.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出入口、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六)技术用房。

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技术用房出入口及内部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暂存区(库)。

1. 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暂存区(库)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八)卡口。

应按照本规范中水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卡口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九)其他。

设置在水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内的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或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不同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还需同时满足水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

二、公路口岸海关前置拦截作业区

(一)运输工具登临检疫处理及检查区。

1. 应在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登临检疫处理及检查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以及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运输工具消毒通道/轮胎消毒池。

1. 应在对运输工具消毒停靠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消毒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以及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核生化处置区。

1. 应在运输工具停靠、区间通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和核生化处置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3. 安装核辐射探测门的,应在运输工具核辐射探测的检入口、检出口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和辐射探测作业过程。

(四)先期机检作业区。

应按照本规范中查验场地的H986机检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五)人工查验作业区。

1. 应在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工检查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以及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3. 设有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的,还应同时满足本规范中查验场地的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监控摄像头的设置要求。

4. 配备非侵入式检查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检疫处理区。

1. 应在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出入口、区间通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技术用房。

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技术用房出入口及内部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暂存区(库)。

1. 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暂存区(库)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九)卡口。

应按照本规范中公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卡口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十)其他。

设置在公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内的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或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不同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还需同时满足公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

三、航空口岸海关前置拦截作业区

(一)指定检疫廊桥/指定检疫机位。

1. 应对航空器停机位、廊桥、机位编号、航空器编号、人员上下及物料添卸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航空器抵、离停机位,廊桥接驳、货物装卸、混载货物航空器的货物装卸、人员上下及物料添卸情况。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二)消毒区。

能够覆盖整个作业区域,实现对消毒作业全过程的监控。

(三)检疫处理区。

1. 应对运输工具、航空集装箱、货物、物品出入口、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航空集装箱、货物、物品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核辐射探测及隔离处置区。

1. 应对运输工具、航空集装箱、货物、物品出入口、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航空集装箱、货物、物品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核辐射探测及隔离处置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五)人工检查作业区。

1. 设置广角及云台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工检查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3. 配备非侵入式检查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4. 配备自动传输分拣设备的,应按照本规范中快递类场所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六)技术用房。

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技术用房出入口及内部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暂存区(库)。

1. 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暂存区(库)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卡口。

应按照本规范中航空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卡口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进行设置。

(九)其他。

设置在航空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内的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或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不同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还需同时满足航空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

四、铁路口岸海关前置拦截作业区

(一)喷洒消毒区。

应在对运输工具喷洒消毒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列车号、消毒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运输工具登临检疫检查区。

1. 在列车停靠位置高点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列车车头整体情况、人员实时动态。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作业区。

1. 每台非侵入式检查设备检入、检出口各对应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列车出入的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在机检通道内高位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机检检查的整个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控。

(四)核生化隔离处置区。

1. 应在运输工具、货物出入口及区间通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货物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隔离处置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检疫处理区。

1. 应在运输工具、货物出入口及区间通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运输工具、货物及人员进出,清晰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人工检查作业区。

1. 应在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人工检查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以及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清晰辨识(或智能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2. 设有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的,还应同时满足本规范中查验场地的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监控摄像头的设置要求。

3. 配备非侵入式检查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七)技术用房。

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技术用房出入口及内部作业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八)暂存区(库)。

1. 应对货物堆存区、装卸区、暂存区(库)出入口(卡口)、人员进出通道以及库内区间通道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2. 设置在铁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内的铁路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或铁路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场地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还需同时满足铁路运输类监管作业场所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要求。

 

第三章  进口汽车查验区

 

一、检测车间

(一)应对检测车间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检测车间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检测线

(一)应对各条检测线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在各条检测线工作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地沟

(一)应对地沟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查验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试车道路

(一)应对试车道路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试车道路车辆检测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驻车坡道

(一)应对驻车坡道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驻车坡道车辆检测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六、暂存区

(一)应对车辆暂存区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车辆移动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第四章  动植物产品(含食品)查验区

 

动植物产品(含食品)查验区,包含普通食品查验区、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查验区、进境水果查验区、进木材查验区、进粮食查验区、进种苗查验区。

一、查验平台

(一)两端或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需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实施查验作业的区域和查验位应安装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查验货物的堆存情况、产品外观情况、对应停靠点停放集装箱/箱式货车的箱/车底情况以及查验作业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暂不予放行货物储存库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货物和人员进出库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暂不予放行货物储存库内四角应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库存货物堆存情况的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技术用房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围网(墙)和场所出入卡口

(一)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和货物出入场所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查验场所配置CT机、X光机等非侵入式机检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五章  供港澳鲜活产品查验区

 

一、整体要求

(一)供港澳鲜活品查验区的整体空间应通过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查验区的全景监控要求。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对供港澳鲜活品查验区的边界、卡口、行政通道,对装卸、储存、查验、处理等功能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与货物出入情况、查验作业过程、暂存货物储存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查验场出入口

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和货物出入场所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装卸区域

应安装云台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供港澳鲜活品外观状态,满足对供港澳鲜活品的接卸、装车等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查验区域

两端或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需求。实施查验作业的区域和查验位应安装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供港澳鲜活品外观状态以及查验作业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暂存区域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货物和人员进出区域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暂存区域内四角应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供港澳鲜活品暂存全过程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六章  卫生检疫查验区

 

一、特殊物品查验区

(一)整体要求。

查验场所整体空间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数量不少于2个,满足对区域全景监控要求。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人脸识别、移动侦测、入侵报警等功能。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普通查验区。

1. 查验区每个查验位应以对角安装的方式,安装至少2个固定摄像头,同时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已掏出特殊物品的堆放情况、查验作业全过程,并满足对查验位全景监控的需要。摄像头海关专控。

2. 载货车辆停靠装卸点(对接库门)附近应安装至少1个固定摄像头,同时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清晰监控车牌号、装卸作业过程,以及能清晰监控被查验集装箱的底部或箱式货车的车厢底部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冷链查验区。

1. 应以对角安装的方式分别安装至少2个固定摄像头,同时分别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摄像头海关专控。

2. 对于因货架等设施导致遮挡的,应适当增加安装固定摄像头;每个出入口应安装至少1个固定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技术用房。

每个房间应以对角安装的方式,分别安装至少2个固定摄像头,同时分别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清晰监控特殊物品检查、存储等作业的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人员进出通道。

每一条人员进出通道应安装至少1个固定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清晰监控进出人员的人脸;同时人员通道区域应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满足对通道区域全景监控的需要。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进出境境尸体骸骨检疫查验

(一)检疫区设置要求。

检疫区每个检疫查验位应以对角安装的方式,安装至少2个固定摄像头,同时安装至少1个云台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查验作业全过程,能清晰监控车牌号,和对应停靠点停放车辆的箱/车底情况并满足对查验位全景监控的需要。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卫生处理区设置要求。

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情况,能清晰监控配药室、药品存放室、卫生处理作业准备室、卫生处理设备存放室的情况,能清晰监控卫生处理作业过程。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隔离区设置要求。

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满足对该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第七章 公路口岸客车查验区

 

一、卡口

(一)应在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司机、车辆整体情况等。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在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检查区

      (一)应在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登临、查验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在大型车辆检查设备前、后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及机检的整个流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暂不予放行区

(一)应在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车辆、暂不予放行物品的仓库或者场地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车辆进出及物品储存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围网(墙)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以及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以满足整个围网(墙)监控的连续性为原则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检疫处理区

      在运输工具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八章  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

 

一、装卸场地

(一)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货物和人员进出场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控。

二、除害处理/加工作业区

四角及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监控进出境货物的除害处理作业全过程以及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合格堆场

四角及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摄像头,满足对堆场区域全景的全方位监控、满足对进出境合格木材的进出场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技术用房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监控。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五、围网(墙)和场所出入卡口

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和货物出入场所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九章  进境大型苗木检疫处理场

 

一、查验和检疫处理作业区

四角及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监控查验种苗外观情况以及查验作业全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技术用房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三、围网(墙)和场所出入卡口

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人员和货物出入场所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四、隔离苗圃

出入口应安装摄像头,满足对货物和人员进出场情况进行监控的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附件2

 

海关作业现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第一章  免税品商店(含销售场所和监管仓库)

 

一、监管仓库(含店前仓或周转库)

(一)出入口。

应对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免税品出、入库的动态情况。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增加设置具备智能视频监控功能的摄像头,能实现对进出人员的人脸识别。

(二)装卸区。

仓库有装卸区的,监控范围应满足对免税品装、卸动态情况的监控要求。

(三)调拨区。

仓库有调拨区的,监控范围应满足对免税品调拨出、入库动态情况的监控要求。

(四)存储区。

应对货物堆存货架或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整个存储区。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

二、销售场所

(一)出入口。

应对销售场所出入口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免税店的动态情况。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增加设置具备智能视频监控功能的摄像头,能实现对进出人员的人脸识别。

(二)展销区。

根据店面实际场景,对销售柜台等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展销区内免税品的实时销售动态。应以固定摄像头和云台摄像头组合的方式,实现对该区域的交叉覆盖的监控要求。

(三)提货点。

经批准设立有提货点的,监控范围应满足对免税品提取动态情况的监控要求。

(四)收银台。

应对收银台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清晰监控所有收银台交易的动态情况。

 

第二章  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

 

    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是指海关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海关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货物和物品进出境海关手续、海关对外业务等综合性管理服务场所,包括海关独立使用或与相关单位联合办公的场所。

    一、等候区

    应对行政相对人等候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等候、走动及进出大厅的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海关与其它相关单位联合办公的业务大厅,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台

(一)应对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台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每个办理窗口、办理台的业务办理过程。摄像头海关主控。

(二)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海关办公区

根据海关管理要求对海关内部办公区的部分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第三章  陆路口岸边境通道

 

一、口岸卡口通道至边境线区域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在非军事管理区高点位置设置云台摄像头实现对全过程的鸟瞰需求、沿途设置固定摄像头的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广角、远距离、超高清监控镜头,实现对车辆行驶情况、中途异常情况等的监控。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口岸检疫处理区

    应对运输工具、箱体外表、轮胎等检疫处理作业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够完整监控检疫处理作业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三、卡口通道

    应对卡口的车头前方、车尾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司机、车辆尾部等情况。并应对卡口区域前后各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卡口整体区域的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四、运输工具登临检查区

    应在对运输工具停靠检查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牌号、登临作业过程。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安装具备车牌识别功能的摄像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在卡口、查验场地进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的,应按照上述相应要求设置监控摄像头。

    五、施/解封区

    应对运输工具、集装箱/解封位置设置摄像头监控点。能完整监控车体施/解封过程。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在通道完成施封作业的,应按照上述设置要求设置监控摄像头。

    六、口岸卡口通道至后置监管作业场所区间

    (一)根据海关监管需要,以高点位置设置云台摄像头实现对全过程的鸟瞰需求、沿途设置固定摄像头的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远距离、超高清监控镜头,实现对车辆行驶情况、中途异常情况等的监控。摄像头海关专控。

    (二)因客观因素无法沿途安装摄像头的,应按照海关监管要求,采取其他措施实施途中监管。

(三)后置监管作业场所的卡口监控摄像头,应按照上述陆路口岸边境通道的监控摄像头要求设置,并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实现与陆路口岸边境通道的视频监控信息比对。

 

第四章  停机坪

 

    停机坪包括停机位、停机坪道口和空侧通道。停机位是指进出境航空器或装载进出境海关监管货物的航空器的停靠区域,包括廊桥、临时装卸作业停机位、公务机、包机专用停机位等。停机坪道口是指进出停机坪人员及车辆的通道。空侧通道是指航空器停靠区域与仓库之间的连接通道。

    一、停机位

    应对进出境航空器停机位,廊桥、机位编号、航空器编号、货物装卸、人员上下及物料添卸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航空器抵、离停机位,廊桥接驳、货物装卸、人员上下及物料添卸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二、停机坪道口

    应在通道区域前后位置至少各设置摄像头1个,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进出卡口车辆车牌号、进出卡口人员情况,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三、空侧通道

应通过高点位置设置摄像头或在运输工具上安装摄像头实现对运输工具在航空器和仓库间的移动情况全过程的监控需求,在沿途弯道、岔道口等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监控镜头,满足对关键位置的监控需求。

 

 

 

 

 

 

 

 

 

 

附件3

 

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规范

 

一、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

(一)编码摄像头范围。

本规范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二)摄像头编码规则。

1.摄像头编码(ID号)是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唯一标示,统一编码为20位数字。

2.第1至4位为所在海关四位关区代码。

3.第5至7位为场所三位流水号。属于经海关注册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第5至7位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代码后三位流水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外的,第5至7位各关自行设定流水号,但第1至7位应保证场所唯一编码,不得重复。

4.第8位主控部门代码,具体如下:

1—该摄像头由海关主控;

2—该摄像头由公安部门主控;

3—该摄像头由边防部门主控;

5—该摄像头由企业主控;

6—该摄像头由其他部门或单位主控。

5.第9至10位为国标行业编码。具体数值为10,代表海关(不可更改)。

6.第11至13位为国标设备编码。具体数值为131,代表摄像机;具体数值为132,代表网络摄像机(IPC)。

7.第14至15位为海关监控摄像头场所分类代码,详见下表: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其他监管业务场所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

保税监管场所

01--水路运输类

02--航空运输类

03--铁路运输类

04--公路运输类

05--快件类/快递类

08--码头类

09--公路转关

10--陆路边境口岸

11--货栈类

12--堆场类

13--仓库类

14--边民互市类

15--台轮停泊点类

16--旅客通关类

17--国际邮件类

18--其他

19--水运码头泊位

20--免税品商店(包括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

21--报关大厅(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

22—停机坪

23--检疫处理场所

24--隔离检疫场所

51--卫生处理场所

 

 

31--保税区

32--出口加工区

33-保税物流园区

34--保税港区

35--综合保税区

36--跨境工业区

41--其他

1)陆路边境口岸的摄像头,无论是否在口岸限定区域设置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均应为10-陆路边境口岸

2)未包含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的水运口岸泊位等作业区域摄像头,相应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为19--水运码头泊位”。

3)边民互市类监管作业场摄像头,相应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为14--边民互市类”。

4)摄像头编码的第14-15位应严格谨慎使用其他(代码为18、41)。

8.第16至17位为摄像头位置代码(摄像头监控的范围),具体如下:

01—监控范围为办公场所出入口

02—监控范围为地磅或磅秤

03—监控范围为查验场地、查验平台或快件、邮件、旅检查验区

04—监控范围为货物、快件、邮件分拣线(机检线)或旅检先期机检线

05—储罐

06—监控范围为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H986,快件、邮件、旅检X光机或CT机等机检设备

07—监控范围为执法办案场所

08—监控范围为卡口

09—监控范围为码头泊位

10—监控范围为辐射探测设备

11—监控范围为仓库

12—监控范围为围网

13—监控范围为旅检通道

14—监控范围为旅检申报区

15—监控范围为搜身房、人体X光机检查房等旅检人身检查区

16—监控范围为旅检暂不予放行物品存放区域

17—监控范围为口岸免税店

18—监控范围为旅检作业区前的缓冲区、航空旅客行李提取区

19—监控范围为办理ATA单证册、客带货、离境退税等业务的区域

20—监控范围为上述所列的位置以外的地方。

21—监控范围为卫生处理场所

22监控范围为

9.第18至20位为该摄像头具体位置序号。例如:分别用001”、“002”表示该位置的两个摄像头。

(三)摄像头完整编码样例。

完整编码42010011101320803002”:“4201”表示的是青岛海关隶属烟台海关,“001”表示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编码后三位流水号,“1”表示该摄像头由海关主控,“10”表示海关(国标代码),“132表示网络摄像机08”表示码头类监管场所,“03”表示安装在查验平台,“002”表示安装在查验平台的第二个摄像头。

二、视频监控摄像头图像标识规范(OSD)

(一)图像画面的显示要求、要素和位置。

1.显示要求:每一个图像画面都必须有规范的中文标识。

2.显示内容:中文标识应包括摄像日期、时间和摄像头位置两部分。摄像头日期、时间需与北京时间保持同步;摄像头位置应反映直属、隶属关别、具体业务类别、场所,文字要简洁,最多不超过两行,并须与视频监控平台树形目录中的摄像头点位名称保持一致。

3.字体要求:字体大小、颜色按设备标准定义,屏幕标识显示(OSD)属性为不透明、不闪烁。

4.显示位置:日期、时间顺序显示在图像画面的上方;摄像头名称显示标记在图像画面的下方,字号清晰可见。

(二)图像画面的显示格式规范及样例。

1.时间信息为北京时间(即 GMT+8:00),符合GB/T7408-2005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

2.摄像头位置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写:直属海关名称+隶属海关名称+业务种类项下的场所名称(监管作业场所名称等)+业务类别(码头、泊位、查验平台、仓库等)+流水号+云台。

摄像头可以调整水平、俯仰角度的,其图像标识应在摄像头位置之后标“云台”,固定摄像头无需标注;标注隶属海关的摄像头名称时,直属海关名称不需重复,例如上海海关隶属洋山海关,简略为“上海洋山海关”。

对于使用前述规则,因字符超过设备限制无法录入的,可使用简称,如呼和浩特海关驻白塔机场办事处,可简略为“呼和关机场办”;如甘其毛都口岸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场所,可简略为“嘉友国际物流”,但应保持简称唯一,且建立全称与简称的对应表单。

例如:上海洋山海关洋山申港石油码头查验平台01云台、呼关乌拉特海关嘉友国际物流查验平台01云台。

 

 

 

 

 

 

 

 

 

 

 

 

 

 

 

 

 

附件4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

管理要求

 

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运营单位应保证监控摄像头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联网监控视频信号传输稳定和画面流畅,并应满足海关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需要。

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运营单位应确定监控摄像头的运维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监控摄像头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的运维保障;指定运维管理负责人,并向海关备案。

三、根据海关监管需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应预先设定日常的监控焦距和监控视角(范围),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监控焦距和监控视角(范围)调动的,应通过技术或手动方式及时恢复;出现无法恢复情况的,运维管理部门或单位应及时修复。

四、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运维管理部门或单位应对监控摄像头和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修理或处置。

对于未能在48小时内恢复摄像头监控的区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运营单位应加强值守管理,并根据海关的监管要求,定期报送整改进度以及未恢复摄像头监控的区域海关监管货物作业情况。

五、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以外,涉及海关监管作业的视频监控资料,未经海关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复制、使用和公开。

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及相关设备使用的机房或机柜,应建立机房或机柜管理制度并向海关备案;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机房或机柜采取施加封条、加锁或其他管控措施。

七、海关采取视频监控、联网核查以及实地巡查等方式,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实施检查。

八、海关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实行联网集中监控,按照“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现场”的层级接入海关监控指挥中心,并通过联网集中监控的方式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海关业务情况进行监管。

九、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在监控摄像头安装地点附近的明显位置设置提示标识,标识尺寸可根据场地空间大小选择不同型号,表明该区域属于海关监控范围

标识式样如下:

 

 

 

 

 

 

 

海关音视频采集区域提示标识式样

 

图像采集区域标识

  

 

声音采集区域标识

 

 

 

 

 

 

 

 

 

 

相关说明:大号标识尺寸,高为40cm,宽为30cm;中号标识尺寸,高为30cm,宽为20cm;小号标识尺寸,高为20cm,宽为15cm。标识底色为金黄色,图像为红色,边框和文字为黑体字;图案部分约占整个标识的三分之二,文字部分约占整个标识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