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5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3日 |
【实施日期】2024年5月11日 |
【法律类别】中国-欧盟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自2024年5月13日起实施 |
公告〔2024〕56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5月13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