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申报进口面包干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东兴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2-02 20:25:4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33次

    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6月5日期间,当事人向东兴海关、钦州港海关申报进口13票丰灵Tipo面包干,所有货物已于2021年6月5日已完成通关手续。因会计工作疏忽大意,未如实记录已销售的4669件丰灵Tipo面包干的销售情况,造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情形的发生,该行为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违规行为。

    另当事人已于2021年7月20日完成整改,建立已销售丰灵Tipo面包干的《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 予以警告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2113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