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复议主体
的相关资料
共
1
条数据
税款担保人是否可以单独向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为一起暂时进口设备提供了担保,现在由于原进口企业没有按时将设备复运出境,海关通知我司履行担保责任,我司不服想提起行政复议,请问作为担保人可以单独向海关提出复议申请吗?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担保人可以以独立主体身份就纳税争议向海关提起行政复议。延伸阅读:“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
日期:2018-06-13 11:54:14 阅读:1915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税款担保人
/
单独提起
/
行政复议
/
复议主体
第
1
/
1
页 共
1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