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北京首都机场海关申报进口6票瑞典产手持切割机、电报税号为8464109000,关税税率0。根据海关认定、上述商品存在商品税则号列申报错误,应归入税则号列84678900,关税税率8%。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应缴税款人民币753225.31元,漏缴税款人民币272490.54元(关税人民币234031.97元,增值税人民币38458.56元)。经调查、当事人在进口货物申报过程中出现商品归类错误,造成上述商品税则号列申报不实违规行为。...
日期:2023-04-21 20:41:51 阅读:356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