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报关单第八项罗汉果、第十项地黄、第十四项紫菀、第二十九项枳壳实际未见出口;第十五项陈皮申报出口545千克,实际出口245千克;第二十五项瓜蒌子申报出口600千克,实际出口351千克;第四十二项大枣申报出口880千克,实际出口320千克;第四十三项八角茴香申报出口522千克,实际出口122千克。另有未申报货物:儿童自行车1辆5千克、柿饼400千克、鱼干900千克、螺片干470千克、鱿鱼干300千克、干贝200千克、虾米500千克、干鲍鱼仔30千克,未申报货物除儿童自行车不需报检外均应报检未报检。...
日期:2024-06-17 16:11:11 阅读:9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