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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商品名称:5英寸手机屏,重量8千克,申报货值:CIF人民币4842.5元。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查验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别,鉴别结果均为固体废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日期:2024-07-21 13:27:15   阅读:1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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