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反走私”公众号消息,近日烟台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邮件内为动物源性猫粮,共计4箱120千克。
海关律师提示,根据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动物源性饲料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携带、邮寄名录所列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海关将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实施伪报、瞒报、藏匿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人将构成走私行为,受到海关处罚。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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