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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税税率适用的日期
    发布时间:2009-01-04 09:59:00  浏览:1865次

    问:

    你好!请问一个问题:如果我的货物是2008年12月31日24点之前到港的,那税法征收按新的还是旧的征收?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因此,如果您是在2008年12月31日24点(即2009年1月1日零点)以后申报的话,应适用2009年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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