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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税设备转让补税时的许可证件事宜
    发布时间:2010-03-09 09:28:42  浏览:1041次
    问:公司进口的减免税设备欲转卖,需要办提前解除监管,咨询海关说要补证。但我们这个税号的设备查监管条件是“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那么就无法去办证(已经是旧设备了)。那我们这个设备不是就无法解除监管了?我们是外资公司。

    答:根据最新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额内进口新机电产品,经过使用,未到海关监管年限,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自用或转内销的,适用该办法,并参照进口时的状态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凭相应的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检验检疫证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因此,贵公司现在去补证时,是按原进口时新设备的状态办理有关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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