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6号公告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
发布时间/2004-01-15 11:32:17   浏览/3042次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装饰装修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5年8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04年5月1日,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
 
                                             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
 
  一、溶剂型木器涂料
 
  二、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